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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生物标本采集的基本原则!

2021-07-06 10:44 来源:上海远慕生物试剂
微生物标本采集的基本原则

1.采集时机

临床发现感染或疑似感染病例,应在抗菌药物使用前及时采集标本,已用抗菌药物者最好在停用抗菌药物后采样,不能停药者在下次给药前采样。最好在发病早期、急性期或症状典型时采样,应根据感染部位选送不同来源的标本,不必过分强调晨痰和晨尿,确保在抗菌药物使用前和2小时之内能够送达实验室更重要。

2.无菌操作

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,避免标本污染。血培养瓶或运送培养基应现用现领,避免在病房内存放时间过长而被污染或失效。标本容器使用检验科指定的容器,须经灭菌处理,宜采用压力蒸汽等物理灭菌方法,不得使用化学消毒剂灭菌。用外表面非无菌试管留取标本前后,需将试管口置于火焰上消毒。采集无菌标本时应注意对局部及周围皮肤的消毒,如穿刺,对于与外界相通的腔道,不应从腔道口取标本,应从底部取组织检查。如使用消毒液消毒皮肤,需作用一定时间,待其干燥后采样。

3.采集方法

应根据不同目的菌的特性,用不同的方法采集。混有正常菌群的标本,不可置肉汤培养基内送检,如痰液、尿液、伤口拭子等;对于阳性率检出低的标本,床旁接种可提高病原菌阳性检出率;对血液、脑脊液等无菌部位的标本,可以先用肉汤培养基增菌,阳性后再转种平板分离培养。

4.标本采集量和次数

采集量不应过少,血液采集量应与培养基保持不少于1.5比例。病原学检查原则上一天采样送检一次,血培养应该同时在2个部位分别穿刺采血。

5.标本种类

提倡多采集血、脑脊液、胸腹水等来自无菌部位、临床价值高的标本,对来自痰、尿、脓等有菌部位的标本,采样时需注意避免正常菌群的污染,必须排除污染才有临床价值。

6.标签和申请单

注明患者信息、临床诊断、抗菌药物使用情况、标本种类、采集时间、部位和检验目的。

7.职业安全防护

做好个人防护,必须戴手套、口罩,穿工作服,必要时戴面具和护目镜。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,避免病原菌传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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